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缴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函[2014]158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5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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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不发直属分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行为,保障发票摇奖的顺利进行,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停止使用2014年以前版《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1月1日起,2014年及2014年以前版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停止使用。2015年1月1日前开具的《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辽宁省沈阳市定额统一发票》报销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二、各基层局在2014年12月15日前开始发售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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