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15]10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20
实施时间: 2015-4-2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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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高度重视涉税中介机构自查清理工作,按照税务总局自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将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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