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7
实施时间: 2015-4-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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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出口企业:
  为准确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2014年度出口退(免)税申报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期限和延期申报申请
  1、2014年度的出口货物劳务及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是:2015年4月20日。出口企业应在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逾期的,不得申报退(免)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
  2、对出口企业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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