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防治非典型肺炎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3]3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2
实施时间: 2003-5-22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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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京财税[2003]914号)文件规定,结合各区县局、各分局反映的实际问题,现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发生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用于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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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