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环氧氯丙烷反倾销措施中美国企业权利义务变更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4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5-8-28
实施时间: 2015-9-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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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6月28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12年第34号公告。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商务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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