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的立案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33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5-8-28
实施时间: 2015-8-30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0年8月29日,商务部发布该年度第5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实施最终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0年8月30日起5年。2013年8月,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56号公告,依法认定相关公司更名事宜。2014年7月,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44号公告,公布对该反补贴措施的再调查裁定,调整了反补贴税率。
  2015年6月23日,商务部收到中国畜牧业协会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提交的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补贴措施,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的补贴可能继续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维持对原产于美国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期终复审案登记参加调查报名表.doc    
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申请书(公开文本).pdf    
修正:

因其他附件体积较大,下载查看请到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1508/201508010942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