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8]1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0
实施时间: 2008-1-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4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是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在我省新成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1月15日起,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所属各分支机构,在开展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时统一使用《保险业专用发票》。
  二、《保险业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适用范围使用。
  三、《保险业专用发票》套印“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按自用发票管理,中银保......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