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09]224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27
实施时间: 2009-11-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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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为方便纳税人缴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保证应征税款及时入库,现将我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在房地产交易中房地产承受方申报缴纳契税时,征收机关要依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9]57号)规定,严格审核转让方在当初获得该宗房地产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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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