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6-17
实施时间: 2015-6-17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5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关于发行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有关事宜的通知》(新财库[2015]3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六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6月24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3.26%,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5年6月17日,每年6月17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0年6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