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海关关于扩大出口集装箱货物放行电子化试点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海关
发文时间: 2015-5-27
实施时间: 2015-5-27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19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报关企业:
  自宁波海关2014年5月15日试点试行出口集装箱货物放行电子化以来,参与试点企业减少了纸质单证传递,提高了作业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进一步增强宁波口岸核心竞争力、优化口岸通关软环境,宁波海关将结合企业资信等级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扩大试点企业范围
  高级认证报关企业和一般认证报关企业(即原AA类、A类、1类报关企业),相关企业名单请详见《企业名单及注册备案日期》(附件1)。
  二、试点运行操作流程
  1.申报单位向宁波电子口岸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企业名单及注册备案日期》.xls    
2.《出口放行无纸化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