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青岛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6-25
实施时间: 2015-6-25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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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青财库[2015]1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规定,2015年青岛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6月30日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3.61%,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5年6月24日,每年6月24日、12月24日支付利息(逢节假日顺延,下同),2025年6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债券于2015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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