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农业税公示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农[2003]56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21
实施时间: 2003-11-1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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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区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我局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实施方案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农业税收公示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98号)精神,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农业税公示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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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