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开完税证明业务实行“同城通办”的通告
发文文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6-29
实施时间: 2015-7-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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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对我市地方税收纳税人补开完税证明业务实行“同城通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此次“同城通办”涉及的范围和条件
  (一)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有关税收票证需要重新开具的
  1.此类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2.税款入库(退还)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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