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商商贸[2014]1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14-4-23
实施时间: 2014-4-23
法规类型: 租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7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的通知》的要求,市商务局将在全市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非法集资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15日。
  二、排查对象
  截至2014年3月31日获得试点资格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和经过审批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
  三、排查内容
  (一)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