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发[2015]1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5-6-25
实施时间: 2015-6-2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7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职业培训机构(企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21号)、《关于加强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与拨付管理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14号)以及市级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方式改革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就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招生。定点培训机构根据认定的培训类别、培训专业自主招......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