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办字[2015]14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5-7-3
实施时间: 2015-8-1
失效时间: 2020-7-3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6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所(基地):
  为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公平、公正,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日
  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规则
  第一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