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工程上线运行及新旧系统切换货物和劳务税相关业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国税函[2015]26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8-10
实施时间: 2015-8-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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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国家税务局,贵安新区国家税务局,仁怀市、威宁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工程省级应用集中优化版上线运行及新旧系统切换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第13号公告),在2015年8月27日至9月7日新旧系统切换期间,除使用税控设备纳税人开票、抄(报)税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采集业务外,其他涉税(费)业务一律停止办理。为保证纳税人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实现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征收业务顺利转换,现将有关业务处理明确如下:
  一、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及相关系统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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