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本市落实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财政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15]5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发文时间: 2015-6-30
实施时间: 2015-6-30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5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华瑞银行,上海各村镇银行,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本市落实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财政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沪财企一[2004]28号),经评估继续有效,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