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5]69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8-3
实施时间: 2015-8-3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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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规范发展,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文如下:
  “第十五条客户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
  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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