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发[2015]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7-24
实施时间: 2015-7-24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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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法院、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4日
  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
  省金融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法院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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