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3]3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3-11-4
实施时间: 2003-11-4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25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做好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现将《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工业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