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意见
发文文号: 闽地税[2015]1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2-9
实施时间: 2015-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6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为推进和服务我省自贸区建设,营造良好税收发展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开放,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转变管理理念,转换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管放结合,放而不乱,管而有度。现提出如下加强税收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意见,请结合自贸区建设实际贯彻执行。
  一、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管理
  贯彻落实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行不同管理和服务的原则,探索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措施,并加强动态管理。开发“纳税信用评价系统”,通过&ld......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