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49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4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7-22
实施时间: 2015-7-22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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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0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5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5年5月28日,票面年利率为3.1%,按年付息,每年5月2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5月2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4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11%。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7月27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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