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发[2015]67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7-10
实施时间: 2015-7-1
失效时间: 2016-6-3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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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和安居环境,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适用范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二、购房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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