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4号——小规模企业审计[试行]
发文文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4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1-8-20
实施时间: 2001-8-20
失效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执业规范指南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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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引言
  1.1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执行小规模企业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提高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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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的通知》(会协〔2006〕72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