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5]7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7-16
实施时间: 2015-7-16
法规类型: 会计信息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2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
  为推动企业财务会计信息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会计管理水平,自2010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以下简称通用分类标准)发布以来,财政部联合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和国标委等组织开展了通用分类标准试点实施工作,我市根据上级要求自2012年起连续3年组织部分地方国有大中型企业顺利完成了试点实施任务,为统一电子财务报告标准,实现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进行了积极探索。今年,财政部明确由地方自主组织实施工作,经征询实施企业意见,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研究决定我市2015年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企业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