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贯彻《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中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函
发文文号: 财综字[1992]4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2-3-18
实施时间: 1992-3-18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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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的决定》(国发〔1992〕15号),我部下发了《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92〕财综字第3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更好地贯彻上述文件,做好补偿工作,我们根据去年粮油提价补偿工作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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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