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发文文号: 教职成[2015]3号
发文部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5-6-18
实施时间: 2015-6-18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优势,提高职工文化知识水平和技术技能水平,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好新常态下行业企业的转型升级,现就推进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把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作为职业院校的重要职责
  (一)重要意义。职工继续教育是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职业教育......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