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房改金融业务有关财政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字[1992]14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2-8-4
实施时间: 1992-8-4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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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为了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与国家税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干房改金融业务有关财政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及时反映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房改金融业务的财政税收政策,促进和加快住房制度的改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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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