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15年第2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6-20
实施时间: 2015-6-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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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5年6月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  黄兴国
  2015年6月20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下列规章:
  一、对《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作出修改
  (一)删除第八条。
  (二)第十条修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收费收入全额纳入预算,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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