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5]12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5-6-30
实施时间: 2015-6-30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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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完善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管理,深化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5〕102号)规定,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押品范围。在国债基础上,增加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
  参与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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