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事部
发文时间: 1992-3-21
实施时间: 1992-3-21
失效时间: 2000-9-8
法规类型: 会计资格考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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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专业职务聘任制的精神和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转入经常化的要求,现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重要措施,望加强领导,密切协作,把此项工作做好。
  附件: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实施办法抄报: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务院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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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00]1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人事部
发文时间:2000-9-8
实施时间:2000-9-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