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科计[2015]6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7-6
实施时间: 2015-7-1
失效时间: 2020-6-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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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5]1号)和《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津政发[2015]3号)精神,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科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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