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分公司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6-30
实施时间: 2015-6-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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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第十七条、《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及异议处理暂行规定》(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现通过税务网站公布的方式,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分公司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税务行政相对人、基层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该《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在税务网站(外部网站和内部网站)上公布期限为20日,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19日。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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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分公司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文件起草说明、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