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财监督[2015]4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5-22
实施时间: 2015-5-22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31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机关各处(室、局),高新区、袍江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5]1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本级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单位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的作用,全面提升会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