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质检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76号
发文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5-6-17
实施时间: 2015-6-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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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的要求,质检总局已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行政审批。为保护环境、确保消费者安全和健康,规范进口秩序,现将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管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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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应逐批实施现场检验的旧机电产品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