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
发文文号: 股转系统公告[2014]10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4-3-31
实施时间: 2014-3-31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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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操作流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规定(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适用本指南。
  二、操作流程
  (一)原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原主办券商&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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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挂牌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格式模板.docx    
附件2 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格式模板.docx    
附件3 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告格式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