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5]7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6-29
实施时间: 2015-7-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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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就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产企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下列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地质勘探、钻井、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工程等施工临时用地;
  2.企业厂区以外的铁路专用线、公路及输油(气、水)管道用地;
  3.油气长输管线用地。
  二、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工矿区内的消防、防洪排涝、防风、防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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