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路支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缴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13]16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6
实施时间: 2013-1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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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北国家税务局:
  近日接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辽宁路支行(以下简称辽宁路支行)的申请,因业务发展需要,辽宁路支行由市属支行划归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二支行(以下简称市北二支行)管理,相关税收由市北二支行汇总申报缴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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