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市区私房租赁委托代征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6-25
实施时间: 2015-7-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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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私房租赁税收委托代征工作,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局将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5个区的街道代征点上线运行“福州地税私房租赁委托代征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区私房租赁委托代征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代征基础信息采集
  按照“福州地税私房租赁委托代征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要求,代征单位需要事先采集每户私房租赁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房产信息、业主信息、承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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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市区私房租赁委托代征工作的通告的解读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