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土地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5]19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6-4
实施时间: 2015-7-1
失效时间: 2017-6-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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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土地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闽国土资函〔2015〕126号)收悉。鉴于我省土地登记收费标准执行期限已到期,根据执行期内该项目收支情况和社会反映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土地登记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时,可向申请人收取土地登记费。
  二、土地登记费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为: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住宅用地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宅用地登记的土地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一)车库(或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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