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字[2006]42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6-12-5
实施时间: 2006-1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0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批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是中央为切实减轻农工负担,促进国有农牧场改革、发展和稳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我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农工切身利益和新农村、新牧区的建设大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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