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1998]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1998-1-7
实施时间: 1998-1-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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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务于1998年3月底前将贯彻执行本《通知》的情况报自治区 人民政府,同时抄送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八年一月七日
  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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