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地税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增加税负退税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发[1997]7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7-6-20
实施时间: 1996-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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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增加税负退税有关问题的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增加税负退税有关问题的规定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一、改征营业税增加税负退税的适用范围
  1993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因改征营业税增加税负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自治区财政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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