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15]5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6-17
实施时间: 2015-6-1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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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企[2011]41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6月18日。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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