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期终复审立案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5-6-26
实施时间: 2015-6-29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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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0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4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0年6月29日起5年。
  2015年4月29日,商务部收到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紧固件分会代表中国碳钢紧固件产业正式递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碳钢紧固件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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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紧固件登记表.doc    
修正:

因附件紧固件期终复审申请书公开版.zip体积较大,下载请到http://www.mofm.gov.cn/article/b/c/201506/201506010248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