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南平市下放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职权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民福[2015]14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5-6-10
实施时间: 2015-6-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8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南平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下放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职权的请示》(南民〔2015〕75号)悉。根据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机关的通知》(闽民福〔2009〕1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市将福利企业资格认定职权下放至各县(市、区)民政局。请你局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各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