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人社办发[2015]2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5-3-17
实施时间: 2015-3-17
失效时间: 2020-3-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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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渠道,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通知所称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类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二、同等原则。我省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的原则。达到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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