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基协字[2015]11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5-6-16
实施时间: 2015-6-16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1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机构:
  根据《基金法》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行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为切实履行《基金法》赋予的职责,我会积极推动各项考试筹备工作,将于2015年7月启动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8月组织考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试概况
  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为了落实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