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2015]33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5-6-11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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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6月11日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
  发展改革委 中央编办 民政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2015年《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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